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提交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7 15:07:17浏览:792次
为了保障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面向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做以下安排:
一、撰写对象
2021级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具体安排
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提交毕业论文即可,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只提交学士学位论文。(注意:申请学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见文末备注)
(一)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学生完成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达到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与要求,合格的学生才允许毕业;
毕业论文具体撰写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具体安排 |
1 | 12月1日-12月20日 | 选题 | 联系论文指导老师确定选题,选题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等任务,尽可能反应学科前沿问题、热点问题 |
2 | 12月21日-23年4月15日 | 论文撰写 | 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撰写论文;指导老师至少进行3次论文指导 |
3 | 223年4月15日-23年4月30日 | 论文终稿提交 | 学生将论文最终稿按照附件中《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胶装打印;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
(二)学士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针对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答辩小组评定,最终满足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论文具体撰写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安排 | 具体安排 |
1 | 12月1日-12月20日 | 选题 | 联系论文指导老师确定选题,选题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等任务,尽可能反应学科前沿问题、热点问题 |
2 | 12月21日-23年4月1日 | 论文撰写 | 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撰写论文;指导老师至少进行3次论文指导 |
3 | 23年4月5日-23年4月11日 | 论文自查 | 学生进行论文检测,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率符合学校要求的将查重报告下载留存交由指导老师,重复率不符合学校要求的认真修改论文 |
4 | 23年4月12日-23年4月18日 | 论文交由学校统一最终查重审核 | 论文修改后,将最终版论文及查重报告全文对照版交由指导老师,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统一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规定进行最后查重审核 |
5 | 23年4月19日-23年4月30日 | 毕业论文(答辩) | 论文终稿检测重复率符合学校规定的,方可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学生仅需准备答辩组所需纸质版毕业论文 |
6 | 23年5月1日-23年5月4日 | 确定符合授予学位名单 | 由论文评定小组确定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学士学位名单确定过后,未在名单中的学生将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
7 | 23年5月5日-23年5月20日 | 论文终稿提交 | 学生将论文最终稿按照附件中《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或《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胶装打印;论文和论文检测报告的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
三、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
1.毕业论文的格式见附件1;
2.学位论文的格式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论文指导老师切实负责毕业论文的开题、指导、论文的格式、排版的整改等环节工作,严格杜绝论文网上下载和通篇抄袭。严把论文质量关,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论文质量。
2.学生务必在2023年5月20日前将毕业论文电子档传至邮箱jxfw@sqmc.edu.cn,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备注: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1.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累计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平均成绩达到65分(含)以上,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或毕业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学士学位论文的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30%;
4.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学校指定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认定标准;
5.符合以上要求的准予授予学士学位。因其它原因,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通过者,不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