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2-12-15 20:34:49浏览:698次
为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依据《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末将开展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对象
2023届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学位申请条件
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所有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2.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CET-4/6,CJT-4/6,PETS-3)成绩合格者。
三、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附件1)。
2.成绩单。
3.除河南省和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外,其他类外语考试需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31日前,学生向教学站点或教学院系提交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2023年1月8日前,各单位将学生纸质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教学点以寄出时间为准。
3.2023年3月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生的开题及初稿写作工作。
4.2023年4月9日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位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
5.2023年4月30日前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写作和检测。
6.2023年5月21日前各教学院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五、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1.指导教师。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认真做好学位论文(设计)的指导、审查等工作。
2.规范要求。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不得抄袭、造假。详细要求请参考《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3)
3.字数要求。学位论文(设计)字数(正文):文科不少于6000字,理工、艺术类专业不少于5000字。
六、注意事项
1. 因学位外语考试延迟,参加本次学位外语考试的2022届申请延缓毕业的学员和2023届毕业生可先向教学单位提交学位申请。
2.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表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并且和学生电子注册信息保持一致。教学站点和教学院系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学位申请表及学位申请汇总表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
3. 如有疑问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374-7355811
附件: 1.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 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3. 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许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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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 许昌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1).doc】已下载76次
附件【附件2:学位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8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