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商丘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入专业教学资源条件允许。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与程序。
3.学生申请转专业时既要满足自身的学习志趣,又要考虑各专业的社会需求及专业办学实力,慎重选择,为个人继续发展创造空间。
4.学生必须在相同层次文史类和理工类互相转专业。
专业名称 | 层次 | 类别 |
英语、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 专升本 | 文史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土木工程、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升本 | 理工类 |
小学语文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教育 | 专科 | 文史类 |
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小学数学教育 | 专科 | 理工类 |
二、申请资格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转专业。
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专升本学生、高中起点专科学生;
2.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3.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三、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换专业之后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要求后方能毕业。
2.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与转入专业相同、其学分与要求高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互相替代,不必重修。
为保证该项工作及时、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将学生填写《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教学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学生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注明转专业用)、各单位《转专业汇总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档于2023年10月1日前发到电子邮箱278939856@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站点转专业汇总”。
咨询电话:0370-3115573,3115502
商丘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