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教育理论》复习备考讲义(三)
时间:2021-10-20 18:39:14浏览:968次
教师
教师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自从有了学校就有了教师这个职业。教师也是人类既崇高又光荣的职业,这是因为教师不论是对社会的发展,还是在青少年的成长以及教育过程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教师的作用
(一)教师是人类文化知识的传递者,对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有承前启后的桥梁作用
人类在千百年来的生产斗争和社会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文化科学知识、生产经验以及思想观点和行为规范,而这些精神财富必须通过教师传授给下一代。通过教师的传递活动,使下一代继承并发展前人的经验成果,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地延续,并不断地走向文明和进步。我们不难设想,如果没有教师的这种传递活动,人类的经验必然失传,人类则难于持续发展,甚至一代不如一代,人类社会也就会倒退至野蛮、无知的年代。因此教师成为连接过去和未来,连接老一代所创造的人类文明和新一代之间的桥梁。
(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青年一代的成长起关键作用
青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人类的希望,无论任何社会,都需要通过教育把他们培养成社会所需要的人,以维护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递文化科学知识,而且要培养青年一代的思想品德,影响他们的理想、志趣、情感、意志等等,像人们经常赞誉的那样:教师是花园里精心培育幼苗的园丁,是细心雕塑人的心灵的雕塑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手执金钥匙打开儿童心灵大门的人。这些都充分表明教师对青年一代思想品德的形成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三)教师是教育工作的组织者、**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其主要依据是:
1.在培养人的活动中,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在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统一活动中,教师教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
2.教师是一定社会要求的体现者,他们受社会的委托,按社会要求,对学生进行教育,以把学生培养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
3.教师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教育目的和内容的实现,都要通过教师来实现;
4.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他们“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掌握教育的方法和艺术,决定着教育的过程和效果。
二、教师的任务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就是既要把书教好,使学生掌握知识,学会本领,增长智慧,同时又要育人,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貌,高尚的审美情趣,健康的体魄,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师的具体任务包括三个方面:
(一)搞好教学
这是教师的主要任务。要求教师明确教育目的,全面完成传授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培养基本技能,发展智力和体力,培养良好品德的教学任务。
(二)做好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这是教师经常性的工作之一。教师可以通过教学、课外活动、班主任工作以及家访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使他们具有坚定的无产阶级政治立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以及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三)关心学生的身体和生活
青少年儿童正处在身体发育和成长的关键时期,教师应根据教育方针的要求,全面关怀学生的健康,合理安排他们的学习、文娱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增强他们的体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避免负担过重的现象。
三、教师劳动的特点
教师劳动是整个社会劳动的组成部分,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范畴,劳动成果不是一般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而是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思想观点的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因此,教师劳动具有和其他社会劳动不同的特点。
(一)复杂性、创造性
教师劳动不是简单劳动,而是复杂劳动。这种复杂性首先表现在教师劳动日的的全面性和劳动任务的多样性方面。
教师劳动目的是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这一目的决定了教师劳动任务的多样性。教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不仅要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技能,还要发展智力,培养一定的思想品德。在教育内容方面,要实施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这的确是一种复杂劳动。
复杂性还表现在劳动对象的千差万别上。
教师的劳动时象是活生生的人,都具有一定自觉意识和情感,具有不同的性格、爱好和特长。教师既要根据教学大纲的统一要求,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发挥他们的个性,这更是一种复杂的劳动。教师劳动还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其创造性表现在下面几个主要方砥:
1.表现在对不同学生区别对待,因材施教上。教师不仅要针对学生共同的特征,而且还要针对学生个别特点施教。即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是无定规可循的。
2.表现在对教学内容和方法的不断变换和创新上。教师备课、上课,就是在深入钻研教材和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对教学内容的再认识、再加工的过程,体现了教师创造性的劳动。教学方法的运用也是如此,同样一种方法,在一种情况下适用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未必适用。“教有法,而无定法”即说明了这个道理。
3.表现在教帅的教育机智上。即教师对突发性的教育情景作出迅速、恰当的随机应变的处理,这也无固定的模式和程序。要求教师善于捕捉教育情景的细微变化,迅速机敏地采取恰当的措施,这同样体现了教师劳动的创造性。
(二)连续性、广延性
1.连续性是指时间的连续性。
2.广延性是指空问的广延性。教师不能只在课内、校内发挥他的影响力。
(三)长期性、间接性
1.长期性指人才培养的周期比较长,教育的影响具有迟效性。
2.间接性指教师的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是以学生为中介实现教师劳动的价值。(四)主体性、示范性
1.主体性指教师的劳动手段是教师自身。教师自身可以成为活生生的教育凶素和具有影响力的榜样。教师劳动工具的主体化也是教师劳动的主体性的表现。
2.示范性指教师言行举止都会成为学生仿效的对象,教师的人品、才能、治学态度等都可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因此,教师必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学生
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双重的地位,他们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在发展过程中,有量的变化,也有质的变化,因此,发展是连续的,但又呈阶段性。
一、学生的特点
(一)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1.依据
首先,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学生不仅是有生命的动物,他们还是有意识、有情感、有个性的社会的人,他们不是盲目、机械、被动地接受作用于他们的影响,而具有主观能动性。其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也具有了一定的素质,可以进行自我教育。因此,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2.表现
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自觉性
学生魁一个有意识、有自觉性的人,而不是任教师摆弄的胶泥或装添的料场,学生是否接受教师的教育及其接受的程度,都受到学生自己意识的自觉的支配。他们对教师的教育具有选择性和定向性。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影响不是简单的由外而内的装填的过程,而是在师生相互作用的过程巾,教师施加的教育影响,经过学生大脑的自觉思考和积极活动,经过学生头脑内部的矛盾斗争,才能将外部的教育影响转化为自己的需要和自已的精神财富。
第二,独立性
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立的人,都有自已独特的生活经历、以及个性特征、知识水平、人格和尊严。一句话,学生有其自主作用和独立倾向。学生对教师的教育作用有“过滤”、取舍的作用。学生将来的发展方向、他的择业目标、理想前途都有自已的考虑和选择的独立倾向。教师应尊霞学生的独立个性,充分估计学生的自主作用,并加以引导、发展,培养学生独立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第三,创造性
创造性是学生主体作用的最高表现形式。在教学过程中,不少学生不满足于已有的结论和结果,其所出现的新颖的解题方法;在课外小组活动中,制作的精美的小制作作品,工艺品;在文艺活动中,白编自演的精彩的歌舞、小品等,这些都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创造性成果。因此,创造性是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教师要在扎扎实实地搞好基础教学的同时,努力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发展他们的创造才能。
(二)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客体)
(一)依据
1.从教师方面看,由于教师是教育过程的组织者、**者、学生就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对象,是被教育者、被组织者、被**者。
2.从学生自身特点看,学生具有可塑性,依附性和向师性
(1)学生具有可塑性,是因为学生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也是他们的品德、人格正在形成的时期,各方面尚未成热,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而且尚未定型,极容易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染于黄则黄,染于苍则苍”的特点。
(2)学生具有依附性,是因为学生多属于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家里,他们要依赖父母,入学后他们将对父母的依赖心理转为对教师的依赖心理。
(3)学生具有向师性,学生入学后,教师会自然地成为他们亲近、信赖、尊敬甚至崇拜的对象,把教师作为获取知识的智囊,解决问题的顾问,也是行为举止的楷模。
(二)表现
学生成为教育的对象表现在:学生明确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具有愿意接受教育的心理倾向,服从教师的指导,接受教师的帮助,期待从教师那里汲取营养,促进自身的身心发展。
(三)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学生不是成人,他们的生理和心理两方面都不太成熟。他们有着极大的发展潜力,是发展非常迅速的时期。
学生的发展既有量的变化,又有质的变化。当在一定量变的基础上发生质变时,学生的发展就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学生的发展既是连续的,又是阶段性的。
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其发展是指生理和心理两方面向积极方面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包括三层涵义:第一,学生具有和成人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第二,学生具有发展的巨大潜在可能性;第三,学生具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
1.学生年龄特征的概念
学生的年龄特征是指青少年学生在一定的教育条件下,不同年龄阶段所形成的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征。
2.学生的年龄分期
儿童从出生到成长为青年初期学生,需经过婴儿期、幼儿期、童年期、少年期和青年初期五个年龄阶段。每个年龄阶段都具有一般的、典型的、本质的,生理和心理上的特征。
(1)婴儿期(又称先学前期,相当于托儿所阶段)——出生至三岁
(2)幼儿期(又称学前期,相当于幼儿园阶段)——三岁至五六岁
(3)童年期(又称学龄初期,相当于小学阶段)——五六岁至十一二岁
(4)少年期(又称学龄巾期,相当于初中阶段)——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
(5)青年初期(又称学龄晚期。相当于高中阶段)——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
以后还有青年中期和青年晚期两个阶段。以上几个阶段,相邻的各个阶段之间都是相互连续、逐渐过渡。因此,既要看到各阶段的差异性,又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连续性,还要注意了解每个学生的特点,注意其个性差异,才能使教育发挥主导作朋,取得预期结果。
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从法律的角度说,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们不仅享有有一般公民的权利,而且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中小学生是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在法律上,作为未成年公民,他享有一定的权利,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
《教育法》对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的规定: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第一,受教育权。笫二,姓名权。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他人不得滥用、假冒。第三,荣誉权。荣誉的授予、撤销、剥夺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第四,隐私权。包括通信等。第五,健康权。
《教育法》对学生应尽的义务的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的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又称为风格,由美国学者哈伯伦。塞伦于1954年首次提出。不同的定义在本质上有其共同点。
第一, 学习方式的实质是学习者喜欢的或经常使用的学习策略,反映了学习者对不同教学方式的偏爱以及学习倾向。
第二, 稳定而独特是学习方式的本质属性。
学习方式是学习者持续、一贯表现出来的策略和学习倾向的总合。
学习策略是指学习者完成学习任务或实现学习目标时而采用的一系列步骤,其中某一步骤称为学习方法
学习倾向包括学习情绪、态度、动机、坚持性以及对学习环境、学习内容等方面的偏爱。
(一)接受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的概念
1、接受学习是指学生通过教师呈现的材料来掌握现成知识的一种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的概念
接受学习是指学生通过教师呈现的材料来掌握现成知识的一种学习方式
(2)研究性学习的概念
研究性学习是指教师不把现成结论告诉学生,而是学生自己在教师指导下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获得结论的过程。
1、 研究性学习的目的与意义
研究性学习的目的有两个:
(1) 改变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方式
(2) 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接受学习与研究性学习的比较
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1)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的基本依据
①教学任务;②教学内容;③学生年龄特征。
(2)教学方法运用的综合性、灵活性、创造性